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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2-28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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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招聘会:http://www.bjzph.com/guigang/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1]1852号)安排,定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9日

三、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各县市区确定的其他重点援助对象。

四、目标任务

(一)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纳入到当地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二)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五、工作步骤

(一)就业援助活动时间为一个月(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19日)

(二)活动安排:为确保援助活动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将活动按三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23日),根据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协调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24日—2012年1月9日)上门摸清援助对象情况,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

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以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度为抓手,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努力做到:

1、送温暖。通过送慰问金、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和重点援助对象。

2、送政策。组织残联、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上门送就业、创业及各项优惠政策,帮助政策落实,确保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及时享受到政策。

3、送服务。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提供专门的跟踪服务,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小额贷款、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得到再就业援助。

4、送岗位。动员镇街、社区、企业开发掌握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2012年元旦前完成岗位情况收集,提供求职登记、技能培训登记等服务项目,落实就业援助岗位。

5、送补贴。根据援助对象范围和落实政策的需要,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资金,重点落实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

第三阶段(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19日),开展回访总结工作,通过电话、上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回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就业援助月”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对象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并形成长效性的就业援助机制。

六、活动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组织开展好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是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实际行动。成立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达清局长为组长,覃广金副局长、市残疾人联合会杨洪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落实就业援助月活动各项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月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做好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残联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四)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抽调工作人员下基层,实行分片包干,指导并直接参加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摸查家访、政策措施宣传和具体援助工作。

(五)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失业残疾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登记造册、服务援助和动态管理的制度。

(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并于2012年2月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赖娟娟,电话、传真:4567370,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吴勋燕,电话、传真:4591458,电子邮箱: gglaodong@163.com ),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汇总后分别上报自治区就业局、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1、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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