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17日衢州市会展中心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
开始时间: 2016-02-15
结束时间: 2016-02-17
招聘城市: 衢州
详细地址: 衢州市会展中心(南湖广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市委、市政府将于春节后举办衢州市2016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总体安排
大会时间为期三天(初定2月15日至2月17日,具体时间以市委办、市府办通知为准),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00。交流大会会场设在衢州市会展中心(南湖广场),大会第一天预设招聘摊位500个,大会第二、三天预设招聘摊位300个。
二、组织领导
举办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是市委、市政府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信息通报、宣传以及发动工作。一是保证招聘单位落实,及时做好参会单位信息收集、发布工作;二是积极利用有效资源,为大会提供创业项目;三是充分利用各级就业信息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及时将有关大会信息宣传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城乡求职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农民工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交流大会相关信息。
三、企业参会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为公益性质,免收摊位费。报名时间内报名设摊单位展板由大会统一免费制作,并免费提供工作人员盒饭、矿泉水及报名表、笔(每设摊单位工作人员限两人以内);大会当天临时设摊单位由单位自带展板,不负责提供盒饭。春季人力资源大会重点安排在第一天,鉴于第二、三天摊位数限制,请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会天数,招聘人数较少的一般不安排3天(参会天数在需求表顶端小方格内注明,未注明者默认只参加第一天)。
2、本次交流大会设置安检通道,入场人员及其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场内,大包、大袋等物品不得通过安检(确有需要的需开包安检)。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自觉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注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
4、用人单位应服从主办方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变更、移动摊位,不得无故缺席。报名参会3天的单位必须保证每天都到场设摊。大会期间,每日下午4时前由大会工作人员收集各参会单位当天意向成交情况。参会单位应及时、如实反馈招聘情况,按规定填写招聘情况表、意向成交人员花名册等,同时做好会后的面试、录用工作。交流会后录用人员花名册应及时报送市就业局市场科。
四、报名方式
为方便工作,本次交流大会参会单位报名按单位归属地分块进行,交流大会设摊展位位置分区域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先报名先安排,后报名后安排。
市本级
各用人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用工需求表、需求统计表。用工需求表、需求统计表一律采用大会规定的模板格式,并将电子文档(word、excel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模板可到衢州就业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经审核符合条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用人单位报名回执,报名回执领取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交流会当天用人单位凭回执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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