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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0日]吉林省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人才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1-18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提醒您:参加招聘会前请联系我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并说明是在北京招聘会网(www.bjzph.com)看到的!
开始时间:1970-01-01
结束时间:1970-01-01
招聘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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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招聘会:http://www.bjzph.com/beijinggaoxiaozhaopinhui/时间:2011年11月20日(周日)下午14:00

地点: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



吉林省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人才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吉林省决定面向北京大学定向选聘人才。选聘工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定向招录选调生,主要充实到党政机关;二是定向招聘人才,主要充实到企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选调生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北京大学2012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家统一选派、截止2012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服务人员。

(二)招聘人才对象

符合选调生招考对象条件的可以作为招聘对象。此外,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招聘对象可以放宽到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北京大学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选调生招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等条件下,学历学位高者优先选调。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至197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曾在校级、院(系)和班级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人才条件

各单位的具体招聘条件现场公布。

三、选聘程序

(一)选调生招考程序

1.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 20日下午14时至17时,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报考人员持经所在院系审核后的《报名登记表》(在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上下载,下同)、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报名,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邮箱rstxq0431@163.com。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报考时考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且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未注明的视为不服从调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报名次日9:00分至11:30分到北京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05房间领取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2011年11月22日8:00—11:30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100分,及格线由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公务员局统一确定。考场设在北京大学,详细地址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

3.面试。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至25日,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场设在北京大学。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负责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11月29日,详细情况通过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5.考察。11月30日,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负责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公布考察人选名单,同时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6.公示。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通过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为5天。

7.签定就业意向书(12月4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意向书。其中,考录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与其签定就业意向书。

8.录用审批(2012年7月)

2012年7月,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二)招聘人才程序

各单位的具体招聘程序现场公布。

关于这次定向选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将通过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详细情况请咨询北京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010-62756357 或010-62751275



附:1.吉林省选调生招考单位名录

2.《吉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3.吉林省招聘人才单位名录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1年11月 7 日



吉林省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吉林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大中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以及产业园区等平台,组织实施“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一、引才重点

1.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医药、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重点产业领域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在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发和从事基础研究所需要的领军型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4.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5.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地方有专门引才计划配套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二、引才形式

引才形式主要包括全职创新人才引进、柔性创新人才引进、创业人才引进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4个项目。对于高端、特需、关键的引进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采取特殊的引才形式和措施。

三、支持政策

1.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由省财政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资助。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对于引进的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资金资助。

2.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金,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3.引进人才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企业落户园区通过提供风险投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

4.引进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引进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的,作价金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5.企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核算。

6.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带领实施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高级专家人选,积极推荐为两院院士人选。

7.为我省企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引进人才,由当地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年申报一次,奖励总额最高上限可达30万元。

8.引进人才研发的产品进行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时,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规定的,给予3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

9.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超编调入。

10.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落户、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

四、相关事宜

查阅了解吉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岗位需求和其它相关信息,请登陆“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交流平台”(www.jlrc.cn/rencai/)。

联系部门: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洪武0431-82739600 88792353(传真)

电子信箱:jlyjrc@163.com

附件4. 吉林省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单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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