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7-04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科、人才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
2010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达21.9万人,其中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9.9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0〕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2010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成功率,拟定于2010年7月5日至8月4日,联合各区县、各用人单位,共同举办“2010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依照统一的时间安排,设置统一的活动标识,在各自地域内开展相关活动。
二、具体内容
以开展固定市场、小型化、分专业、多层次的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会为主,同时启动网上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区县和单位,还可积极开展信息发布、职业测评、就业指导、出国留学等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种服务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招聘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周密计划,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2、活动期间,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会应按照每个区县2场(远郊区县时间可安排在周六或周日)、每场不少于30个摊位的规模进行组织。对于需求量较小或无办会场地的区县,可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招聘会。
3、现场招聘会统一冠名为“2010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月(***区分会场)”, 活动的时间安排表及安保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4、网上招聘活动,建立招聘月网络招聘统一页面,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使用统一制作的招聘月标识,统一冠名为“2010年暑期北京地区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网络招聘月”,各网站自主进行信息的录入、管理和维护。
5、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聘月中的各项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6、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针对招聘月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提前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招聘月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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