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招聘会2012年8月承德市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招聘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8-13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我市定于8月9日、16日、23日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各县区同步,举办三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
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37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定于今年8月份,在全市同步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名登记 服务到人 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时间
服务月活动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1、2012届以及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1、登记管理到位。对我市2012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
2、跟踪服务到位。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3、政策落实到位。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抓好“五个落实”: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和实名登记造册工作。
1、市、县区经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部门综合负责辖区内报到高校毕业生的信息登记、信息梳理、信息沟通、信息综合工作,全面掌握我市2012届以及往届回承报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掌握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情况。
2、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所),实施入户走访,全面摸清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际状况,对所学专业、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等方面进行实名登记造册。
3、就业服务局和人才中心要加强与市内高校招生就业处沟通,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工作;充分利用“承德就业网”和“承德人才网”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做好毕业生求职就业推荐匹配。
4、市人才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在经办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各项业务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记录,同时及时汇总,为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和人才服务。
(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落实就业政策工作
市局就业科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工作。以国家人社部编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新版)》手册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为依据,结合我市就业创业、档案管理、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政策,统一印制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页,在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以及各类招聘现场广泛发放,在市场服务大厅设专门窗口提供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并通过各新闻媒体、“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就业网”和“承德人才网”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实。
(三)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促进供需对接。
1、组织召开专场招聘洽谈会。一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岗位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召开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洽谈活动,市本级充分利用每周四集中招聘交流日,为高校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各县区也要确定专门时间,组织3次以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二是做好招聘现场就业指导工作,要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动向,针对多次求职不成功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要及时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工作;三是通过各类媒体、网络渠道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电子显示屏和各信息发布栏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2、开展网络招聘,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发挥“承德就业网”和“承德人才网”网络平台作用,发布服务月活动相关信息,集中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做好网上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工作,发布最新活动动态,切实推进网络、招聘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交流互动。
3、我市定于8月9日、16日、23日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各县区同步,举办三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和就业特点重点筛选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参加招聘活动,要在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项目推介等专项服务。
(四)扎实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加强宣传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为毕业生提供一批适合高校毕业自主创业的项目,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切实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率;二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就业见习岗位宣传发布工作,积极组织有见习意向的毕业生正确选择就业见习岗位,并做好就业见习对接。
(五)做好困难帮扶,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
市、县区要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职业培训、优先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尽快促进其实现就业。要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和人才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聘活动和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置民族、性别、院校等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监测。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重点活动内容。
(二)周密组织、抓好实施。市、县区按照活动安排,做好组织策划、宣传发动、深入实施工作,要形成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认真统计、搞好总结。市、县区在就业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填写《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写出书面总结。请各县区尽快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9月1日前,将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附件:1、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乡镇、街道(社区)调查登记表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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