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呼和浩特第二届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4-09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决定举办“2010年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展示地区及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会期一天。
二、大会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呼和浩特市东二环与大学东路东口交汇处,可乘31路、4路、63路公交车到达)。
三、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300个,拟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人事部门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将有超过3万余人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会。
大会展位示意图可登陆内四、宣传及服务
1、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报》、《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晚报》、内蒙古电视台、广播电台、内蒙古人才网和短信平台发布参会用人单位信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4、提供招聘所用交流意向表;
5、大会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一个展位(每个展位含一张招聘桌,两把洽谈椅),并为参会单位制作眉板及人才招聘启示一张(不含企业简介、300字以内)。
6、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的会议午餐和饮用水。
7、免费为4月20日前报名的单位在《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及内蒙古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参会办法
1、本次招聘会不预定展位,外地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银行交费提前办理展位,本地用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展位费到内蒙古科技馆北门一楼内蒙古中心人才市场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
2、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点击“2010年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网上登记入口”使用摊位证上所给用户名及密码录入招聘内容。
3、大会布展时间为4月23日14:30—17:00,参会单位凭摊位证入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人才交流意向表》由内蒙古人才中心统一制作发放。
5、展位规格及费用:规格:国际标准展位(1×3m);费用:400元/个。
六、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将所办展位私自转让与其他单位,如经发现一律取消参会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内蒙古科技馆北门一楼(新华广场西侧—内蒙古中心人才市场办公室)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40 6601328
传 真:(0471)6928041 6601328
联 系 人: 崔清华 孙敬徽
北京招聘会信息网招聘求职交流QQ群:1712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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