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1970-01-01
结束时间:1970-01-01
招聘城市:
详细地址:
呼和浩特招聘会:
http://www.bjzph.com/huhehaote/为了切实做好我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2011年内蒙古企业经营管理者大型人才交流会”,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展示地区及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二、大会地点
内蒙古展览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48号,可乘3路、23路、27路、29路、31路、53路、59路、66路、75路公交车到达)。
三、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200个,拟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人事部门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将有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等1万余人参会。
四、宣传
1、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晚报》、内蒙古电视台、广播电台、内蒙古人才网和短信平台宣传大会信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4、免费为10月25日前报名的单位在《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及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五、其它
有单独刊登广告或在场内外悬挂条幅、汽球等特殊要求的,需在10月20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六、参会办法
1、外地单位报名参会的需点击邀请函页面右上角交费注册窗口,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通过网上银行,完成交费。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可直接点击交费登陆,完成交费。交费结束后拨打电话申请展位号,领取参会用户名、密码,点击信息登陆,录入招聘信息。并于10月28日在内蒙古展览馆服务台领取展位手续,领取展位手续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领取参会手续。
本地单位必须来报名现场办理手续。现场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手续。
已报名参会单位,大会当天于9:00前到达所办展位,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展位另行办理。
2、报名参加现场会的用人单位办理完现场招聘手续后,凭摊位证上面登记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点击“2011年内蒙古企业经营管理者大型人才交流会”,登陆招聘信息。
信息提交日期截止到10月27日下午4时,逾期者请自行制作海报信息。
3、用人单位可按照展位规格自制展板,也可使用大会统一打印的海报。
4、大会布展时间为10月28日14:30—16:30,参会单位须在10月29日上午8:30前凭摊位证入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人才交流意向表》由内蒙古人才中心统一制作发放,下午4:00开始撤展。
七、展位费用及服务项目
展位规格及费用:规格:(1×3m);费用:1000元/个,
1、桌子1张、椅子2把,眉头一张
2、招聘海报1张(0.70×1.06米),用人单位需提供招聘信息,否则视为放弃打印。
3、交流意向表100张
4、两名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水
5、此次大会招聘信息在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专栏”及《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免费刊登
八、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报名办理展位时签定《诚信招聘协议》、规范《招聘简章》和公示《薪酬社保与签约状态》等内容。
5、参会单位展位名称必须与办理手续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相一致,不得多个单位私自合用一个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40 6601328
传 真:(0471)6928041 6601328
网 址:http://www.nmrc.com.cn
http://www.nmgrc.com
联 系 人:杨立成 崔清华 刘建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北京招聘会信息网招聘求职交流QQ群:1712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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