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
作者:zl 发布时间:2013-03-18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邀请函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展示地区及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二、大会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呼和浩特市东二环与大学东路东口交汇处,可乘31路、4路、63路公交车到达)。
三、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510个,拟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人事部门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将有超过3万余人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会。
四、宣传及服务
1、在《内蒙古晨报》、《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晚报》、内蒙古电视台、广播电台、内蒙古人才网和短信平台发布招聘会会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4、提供招聘所用资料(意向表、胶带)等;
5、大会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一个展位(每个展位含一张招聘桌,两把洽谈椅),并为参会单位制作眉板及人才招聘启示一张(不含企业简介、300字以内)。
6、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的会议午餐和饮用水。
7、免费为4月20日前报名的单位在《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及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五、其它
有单独刊登广告或在场内外悬挂条幅、汽球等特殊要求的,需在4月20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六、参会办法
1、外地单位报名参会的需点击邀请函页面右上角交费注册窗口,注册用户名、密码(用户名需与参会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后,通过网上银行,完成交费。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可直接点击交费登陆,完成交费。交费结束后拨打电话申请展位号,领取参会用户名、密码,点击信息登陆,录入招聘信息。并于4月26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服务台领取展位手续,领取展位手续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领取参会手续。
本地单位必须来报名现场办理手续。现场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和展位费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手续。
已报名参会单位,大会当天于9:00前到达所办展位,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招聘,展位另行办理。
2、报名参加现场会的用人单位办理完现场招聘手续后,凭摊位证上面登记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信息提交日期截止到4月25日下午4时,逾期者请自行制作海报信息。
3、大会布展时间为4月26日9:30—16:00,参会单位须在4月27日上午8:30前凭摊位证入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人才交流意向表》由内蒙古人才中心统一制作发放,4月27日16:00开始撤展。
4、展位规格及费用:规格:国际标准展位(1×3m);费用:1000元/个。
5、用人单位禁止将所办展位合租或转卖他人(一个展位只允许一个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参会资格,展位另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40 6601328
传 真:(0471)6928041 66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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