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1970-01-01
结束时间:1970-01-01
招聘城市:
详细地址:
柳州招聘会:
http://www.bjzph.com/liuzhou/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1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区)人社局和县(区)残联共同推进。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文件精神,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活动主题为目标,通过开展“柳州市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活动主题
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9日。
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全区启动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我市将于当日上午9时通过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的方式启动,各县(区)请同时配合举办各自的现场招聘会予以启动。
四、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森工企业和独立工矿区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本地区确定的其他重点援助对象。
五、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的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纳入我市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二)辖区内的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本市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六、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多岗选择,落实到位。援助月活动期间,要通过电视媒体和社保信息平台做好宣传工作,直接面向援助对象宣传,面向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宣传,面向社会宣传。宣传内容重点是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等,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送岗上门”活动,紧密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就业困难,开展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工作,将匹配度强的就业岗位及时送到就业援助对象家中,为每名就业困难人员至少提供三个适合其自身条件的岗位信息,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不限岗位个数,直至推荐成功就业为止。
(二)开展入户登记送服务。将“等群众上来办理”变为“主动下去为群众办理”,延伸服务职能。各县(区)要一改过去等着群众上来办的做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厂矿等公共服务薄弱的区域上门服务,实行现场办公,主动下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份服务方案,制定“一对一”的援助计划,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并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记录服务的具体情况和服务效果,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人员切实得到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保证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积极向就业困难残疾人及全社会宣传我市新一轮积极的就业、创业及各项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咨询,讲透政策内容,帮助政策落实,特别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确保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落实扶持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稳定就业,各县(区)要在活动期间对原零就业家庭中已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其就业状况,确保就业稳定。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提供就业帮扶,确保本地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帮扶成果。就业援助是一项长期任务,活动结束后,要对通过帮扶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复查验收就业政策兑现到人情况,根据情况提供下一步后续服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七、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设两个主会场,分别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市人才市场,除在12月20日同时举办大型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外,还通过天天招聘会的方式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各县(区)要在活动期内充分准备,收集招聘岗位,举办各种招聘活动。
活动期间在各会场统一悬挂“柳州市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横幅。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协调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三)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2012年元旦前,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以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度为抓手,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四)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援助月活动与本地区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县(含)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到基层参加援助月活动,与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一道,组成援助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共同开展情况摸查、政策宣传和具体援助工作。
(五)各县(区)残联要组织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宣传就业政策法规,了解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意向,提供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信息,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措施。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中新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录入残疾人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
(六)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2012年2月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报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请县(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012年2月3日前,将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报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对各县、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方式: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凌军友
联系电话:2827582(传真)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尹柳春
联系电话:3810906(传真)
电子信箱:527669585@qq.com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姚 远
联系电话:2824510,2866972(传真)
电子信箱:45729152@qq.com
附:1.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 机构负责填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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