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南通春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人才招聘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1-03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根据《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人开[2005]47号)和《关于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人事[2009]9号)精神,2010年春季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至1992年1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 1 月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附件一岗位,按下列要求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6日(星期六)8:00-15:00;
(二)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北校区(江通路48号);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聘单位、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缴费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及报名费100元;
2、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分别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章;
3、读卡缴费。经过初审和审核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卡》一份,交《报名登记表》两份、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报名费,办理考务手续;
4、考试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通人事[200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改报考其他岗位;
5、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附件二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请点击招聘单位“报名考试须知”查询。
四、考试
附件一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础、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医疗卫生类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进行专业理论考试的岗位,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与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在通过复审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招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特殊岗位的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须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附件二岗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对其技术能力和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选聘。具体的考试考核方法,请点击招聘单位“报名考试须知”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南通人、南通党。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58063、85098548;
考务咨询:0513-83558036;
监督举报:0513-83558003、8509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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