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1970-01-01
结束时间:1970-01-01
招聘城市:
详细地址:
宁波招聘会:
http://www.bjzph.com/ningbo/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在甬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甬政办〔2010〕146号)精神,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11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22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并在2011年1月、2月分别举办一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第一场
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8:30—15:30
第二场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8:30—15:30
二、举办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七、八号馆一楼(会展路181号),预计每场展位730家左右。
三、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
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四、参会须知
(一)招聘单位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第一场报名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展位报满为止!
第二场报名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展位报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用人单位一般可根据隶属关系向所在的各县(市)、区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名。
(2)市属和省(部)属单位凭摊位登记表可直接传真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办理登记手续。
(3)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为牵头单位,设立摊位登记点,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所属单位参会摊位收集、登记等有关工作。全市参会单位摊位收集、登记汇总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负责。第一场参会单位于2011年1月14日后、第二场参会单位于2011年1月31日后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最终摊位号码。
(4)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录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先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报批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再办理毕洽会设摊登记手续。
3、有关事项:
由于本届毕洽会首次在春节前后各举办一场,为有效发布信息,同时增强宣传力度,本届毕洽会前期将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人才市场报·宁波专刊》等宁波本土纸媒利用大篇幅版面刊登通知。同时将在周边地市高校就业网站、长三角地区人才招聘网站发布通知,以吸引周边地市的高校毕业生参会应聘。
本次毕洽会是公益性招聘会,招聘会参会单位免收摊位费,可免费在《人才市场报·宁波专刊》刊登1/32版的招聘广告,并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应聘人员免费入场。
招聘会摊位设置为3m×2m的标准摊位,并提供桌子2张、椅子3把。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w.nbbys.com)上同时发布。
(二)布展须知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最终汇总名单,监督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所属报名单位参会工作,严禁出现迟到、早退及空摊现场。
4、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5、参加“毕洽会第一场”的各招聘单位于2011年1月21日13:3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现场会务处报到,领取资料并布置摊位;2011年1月22日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参加“毕洽会第二场”的各招聘单位于2011年2月14日13:3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现场会务处报到,领取资料并布置摊位;2011年2月15日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馆二楼)
联系人:裘维娜、张春林、傅敏娜
联系电话:87169858、87116187、87118677
传真:87161339、87141501
五、相关要求
大中专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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