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2日]辽宁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公益性大型综合招聘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7-27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05号),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定于2012年8月12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三号厅举办“辽宁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大型应往届毕业生公益招聘会”。本次活动主题是认认真真促就业,实实在在帮你忙,旨在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为企业配置优秀的毕业生人才,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现诚邀贵公司参加招聘会,具体参会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承办单位: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
辽宁省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联盟
辽宁省就业网
协办单位:沈阳立得尔教育咨询公司
二、媒体支持:辽宁省电视台,辽沈晚报
三、网络媒体: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辽宁省就业网
四、大会时间:2012年8月12日 8:30-11:30
五、大会地址:辽宁工业展览馆三号厅
六、大会规模及参会对象:设展位216个,预计参会人数1万人。
七、本次招聘会亮点
1.高校合作:辽宁省高中等院校就业服务联盟成立一年多来,成员单位已基本涵盖了全省,目前成员单位达200多家,成员单位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交流活跃。本次参会企业将免费成为联盟企业成员,享受联盟服务,包括:共享校园招聘会信息,免费参加成员单位的校园招聘会,共享学校毕业生信息,安排一对一校企对接服务等等。
2.中高级人才吸引:通过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全方位地宣传与发动,将吸引全国各地的大专毕业、本科毕业及硕(博)士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参加本次人才盛会。
3.人才密集场所宣传:由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通知和大会宣传海报。
4.公益性招聘会:所有企业及求职者均免费入场。
八、基本服务及参会要求
(一)基本服务 1.提供工作人员饮用矿泉水。
2.提供工作文具一套(文件袋、圆珠笔等)。
(二)参会要求 1.参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会单位签订回执单,传到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预定展位。我局将按报名先后安排招聘展位,额满即止。
3.参会单位如需大会组委会制作喷绘招聘简章,必须在2012年8月8日之前提交《企业信息和职位登记表》,以方便2012年8月11日布展,也可以自行按照展位规格喷绘。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北京招聘会信息网招聘求职交流QQ群:1712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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