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定期综合人才招聘会
作者:zl 发布时间:2014-01-31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服务内容
1、招聘会时间为每周三、五、六上午8:00—12:00。
2、招聘会信息通过《大江晚报》(每周五出版)以及室外电子大屏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单位申请展位需提前发送招聘信息,否则将不能发布招聘信息及其它宣传。
3、市场为招聘单位提供洽谈桌椅、洽谈证、饮用水、电源以及展位电子屏显示招聘信息。如有需求,可预约提供独立洽谈室。
二、招聘会展位预定流程
1、入场资质审核:招聘单位需事先向我中心提交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凭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手册》或《劳动保障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地人社部门介绍信(市外单位须提供),经审核后,方可申请现场招聘展位。
(《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手册》诚信等级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诚信等级评价合格(A、B级)方可办理招聘;诚信等级评价不合格(C级),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合格的可以变更诚信等级。对于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当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可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补审。)
2、免费招聘服务卡办理: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办[2010]124号文件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实行免费进场招聘。
申请《免费招聘服务卡》的招聘单位应提交以下证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1、开发区工商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凭法人登记证)复印件;2、开发区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开发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手册》复印件(当年度新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提交开发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登记备案回执》复印件)。
3、展位预定:通过资质审核的招聘单位按我中心要求制作电子版《招聘简章》,并发送至wedarc@163.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摊位。企业提供的招聘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招聘信息见报后,招聘单位不得取消现场招聘。
办理展位预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三、周五上午除外)8:00-12:00, 14:00-17:00
4、缴费:收费单位应在招聘会当天主动前往市场一楼四号窗口缴纳展位费。根据芜湖市物价局芜价经费[2008]55号文件规定标准,单场招聘会展位费为壹佰元整,并赠送有效期为壹个月的招聘会赠券壹张(仅限周三、周五招聘会使用)。
三、现场招聘会参会须知
1、招聘单位应树立诚信、守约意识,按时参加招聘会,招聘单位应在上午8:20之前进场,进场招聘时须在咨询台签到(享受免费进场招聘企业需主动出示《免费招聘服务卡》),领取参会证并佩戴。对在招聘会上午9:00以前未进场的招聘单位,将视其自行放弃参会资格,取消当场展位及之后2场招聘展位的预定权,对未持《免费招聘服务卡》的招聘单位,将按收费单位处理。
2、如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取消已预订展位,如需取消已预订展位应提前一天向我中心提出取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取消。
3、招聘单位应遵守人才市场有关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劳动用工有关规定。招聘单位请保持市场内环境清洁卫生,不准随意张贴与本单位招聘无关的信息,不准私自拼凑展位。
4、招聘单位自备招聘宣传海报须经审核,不得妨碍相邻展位的招聘工作;不得在大厅内使用音响设备;不得游动招聘;不得私自授权非本单位人员进行招聘,否则将取消随后3场招聘会预定资格并取消该单位的《免费招聘服务卡》。未经许可,招聘单位除在自己展位外不得在场内其它地点散发宣传材料,不得在场内悬挂横幅、大展板等。
5、招聘会结束前,招聘单位应主动填写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会信息反馈表》,信息填写应真实详细,并提交至咨询处。招聘会时间为上午8:00—12:00,如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提前退场,无故提前离场单位将暂停其招聘展位预约权。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西路30号,乘3、19路公交车到二航局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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