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29日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活动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11-09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总结前六届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此次活动作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重要举措之一,重点为2009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服务、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现将服务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时间
2009年11月16日—29日
三、活动主题
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网(www.chinahra.org)。
五、方式和内容
本届服务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服务周期间,将使用统一的LOGO、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发送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供各地在举办服务周各项活动及进行服务周宣传报道时统一使用。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组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2009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信息,统一上传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后台数据库,在就业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即农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县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岗位需求信息)。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举办一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对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对于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强化就业信息服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各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积极组织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活动,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
(四)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利用所属网站,开展“网络面对面”网上咨询活动,针对毕业生普遍关心、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讲解。各地要集中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服务政策。各地要在所属的相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广泛发布各级、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同时,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其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五)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各地高校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提升求职能力。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活动,采用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就业政策,解答就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自觉地把人生理想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各地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六)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代理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各地要组织在基层就业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先进毕业生,举办“基层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西部和艰苦地区就业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发挥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树立基层就业观念,增强基层就业信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七)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是现代大学生新的就业模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帮助联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援助,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宣传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各类创业比赛活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予以资金、政策扶持。
(八)做好 “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特别是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各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落实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六、启动仪式
服务周启动仪式地点另行通知,结合地方服务周期间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国联动的良好态势。“2009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仪式将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参加并现场报道此次活动,扩大服务周活动宣传的范围,同时加大服务周在高校中的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吸引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
七、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专门的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10-64053885),接受群众举报,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各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将详细活动方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uwuzhou@sohu.com。
(三)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管理。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请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分别于12月3日和12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fuwuzhou@sohu.com,同时向服务周活动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服务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孟向红 陈世华 王明政 李祥伟
电话:(010)64053885、64000020、64000320、64001956
68372833、84207247、84201539
传真:(010)64079597、64050989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10)6405388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3房间
邮政编码:100007
北京招聘会信息网招聘求职交流QQ群:1712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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