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和硕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5-25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根据《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的意见》精神,结合和硕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空编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和硕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新疆户籍或新疆生源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生)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其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0年和硕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职位需求表》。)
(二)双学士学位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5岁,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2010年毕业,全日制正规院校在校大中专毕业生,报名时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按期(201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提供学历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素质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5公有制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四、招考名额及岗位
此次招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其中西医临床医生17名、临床护理5、医学影像2名、药剂员2名、医学检验3名、助产1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2010年和硕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需求表》。)各职位报考人数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录职位数量。
注: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是指周岁,出生年月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为准,即:30岁以下的,含30岁,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的,含35岁,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招考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1日—2010年6月9日
2报名分现场报名与电话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和硕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6-5626803
3报名要求:
(1)巴州地区(且末、若羌除外)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审查表》(可登陆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下载),一式两份(见附件)。
(2)且末、若羌及巴州地区以外的报考人员可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报考。可登陆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外地考生回执表》(考生签字栏必须本人亲笔签字)待填写完毕并签字认定后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传真至报名处。传真电话:0996—5622328。未按时收到报考人员《报名回执表》的,视为报名无效。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3)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报考中隐情不报、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缴纳报名、笔试费用。通过电话报名的外地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笔试费用。
5.考试报名收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如实填写《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审查表》,同时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可靠的联系电话,如填写内容不清楚、不详或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和要求,由和硕县人事、监察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考试及考试科目
考试由笔试、面试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60%)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临床专业理论》及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3门,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医学基础理论》占笔试成绩的40%;《临床专业理论》占笔试成绩的30%,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
2、面试(占40%)
(1)面试使用汉语进行,采取公共结构化面试测评的形式,以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为主。
(2)各报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按1:2比例确定。凡达不到录用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后考地点集中,面试30分钟后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张榜公示。
(5)面试费每人40元。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办法及范围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取得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护士从业资格证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检验职位除外)。
4、考试成绩计算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考试成绩=(《医学基础理论》成绩×40%+《临床专业理论》成绩×30%+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30%)×60%+加分+面试成绩×40%。
5、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6、笔试统一试卷,一律使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
六、录取办法
(一)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职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数参加体检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在总成绩公布后十日到报名或致电0996-5626803查询,也可登陆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查询,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资格,然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医院由和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和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审,政审的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7.5”期间的表现等。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七、工资待遇和管理要求
1、新招聘人员占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暂定五年,试用期一年,在聘期内非组织原因不得流动。 来源:高校人才网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现行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3、聘用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待聘期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或自谋职业。
八、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考录工作的考官级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于考试舞弊者,视情节严重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6-5626803
和硕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996—5622345
附件1:2010年新疆和硕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职位需求表
附件2: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附件3:2010年和硕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人员外地考生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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