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新疆自治区夏季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
作者:zl 发布时间:2013-05-07 伯纳汇才网 招聘 求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拓宽就业渠道,搭建交流洽谈平台,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决定举办2013年自治区夏季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5月18日(周六)10:30至16:00,为期一天。5月17日(周五)10:00至19:00为招聘单位布展时间(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地点
招聘会场设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三、参会对象
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省(区、市)驻疆单位和分支机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其他具有专业特长的社会流动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等。
四、服务内容
招聘会除提供人才交流洽谈服务外,还将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就业(创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公共就业服务,并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自治区有关媒体为参会单位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制作招聘海报。
招聘会设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就业、妇女就业、青年就业、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台,解读政策,宣传就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五、报名方法
参会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当地用人单位,组织招聘单位至少10家,于5月12日前将各单位填写好的招聘信息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场部。
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的用人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大厅(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台报名,报名时携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招聘信息等有关资料。
外省(区、市)来疆招聘的单位,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在疆招聘人才的证明函件。
六、参会要求
(一)乌鲁木齐、昌吉州、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人社局要按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和学校参加招聘会。其他地州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
(二)自治区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参会,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参会。
(三)各用人单位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要主动招聘当地劳动者,逐步落实新招用人员中新疆当地劳动者比例不低于70%,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厅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马燕玲 陈雄
联系电话:0991-3689878(传真)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场部
联系人:胡敏 潘竟彪 李懋慧
联系电话:0991-4617995 4632259 4617007
北京招聘会信息网招聘求职交流QQ群:17125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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